新GBZ 2.1
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实施已有接近四个月,作为职业卫生基础和核心标准,新GBZ 2.1承载着全国职业卫生工作方法和方向的重任,每一点的改动都有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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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职小防陆续给大伙分享了不少关于新GBZ 2.1的文章,相信大伙对新GBZ 2.1有了新的认识。
今天,小防将带给大家的是
——新GBZ 2.1重要名词术语解释
01
不良健康效应
不良健康效应 adverse health effects
机体因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而产生或出现的有害健康效应或毒作用效应。只有达到一定水平的接触,即过量的接触才会引起健康损害。
02
临界不良健康效应
临界不良健康效应 critical adverse health effects
用于确定某种职业性有害因素容许接触浓度大小,即职业接触限值时所依据的不良健康效应。分为致癌效应和非致癌效应。非致癌效应包括对呼吸道、皮肤、眼或黏膜等的刺激作用,致敏作用,急性毒性作用,肝、肾、神经、呼吸、血液系统等的慢性毒性,生殖毒性,也可能是不适、刺激甚至麻醉或滋扰等。
简析
这两个概念要合起来看,物质的健康危害有很多类,GBZ 2.1中特指因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出现的关键健康效应,其对应的职业接触浓度是制定职业接触限值的依据。
但是,GBZ 2.1中“临界不良健康效应”这个词有点怪怪的,因为职业接触限值只能保护大多数劳动者,并非“健康与不健康”工作环境的准确界限,也不是表示某种物质引起健康损害的值,所以“临界”这个词用在这里并不准确,不如直接用“不良健康效应”或是“限值制定依据”?
03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short term exposure limit;PC-STEL
在实际测得的8 h工作日、40 h工作周平均接触浓度遵守PC-TWA的前提下,容许劳动者短时间(15 min)接触的加权平均浓度。
PC-STEL主要用于以慢性毒性作用为主但同时具有急性毒性作用的化学物质,是与PC-TWA相配套的短时间接触限值,可视为对PC-TWA的补充。如氨、苯、正己烷、1,2–二氯乙烷、丙酮等,在对制定有PC-STEL的化学有害因素进行评价时,应同时使用PC-TWA和PC-STEL两种类型的限值。即使一个工作日内的CTWA符合卫生要求,CSTE也不应超过其对应的PC-STEL值,且在PC-TWA值以上至PC-STEL之间的接触不应超过15min,每个工作日接触该种水平的次数不应超过4次,相继接触的间隔时间不应短于60min。
简单来讲,评价标准为CSTE≤PC-STEL,且当PC-TWA<CSTE≤PC-STEL时,接触时间h≤15min,接触频次f≤4次,接触间隔I≥1h。
04
峰接触浓度
峰接触浓度 peak exposures;PE
在最短的可分析的时间段内(不超过15 min)确定的空气中特定物质的最大或峰值浓度。对于接触具有PC-TWA但尚未制定PC-STEL的化学有害因素,应使用峰接触浓度控制短时间的接触。在遵守PC-TWA的前提下,容许在一个工作日内发生的任何一次短时间(15 min)超出PC-TWA水平的最大接触浓度。
劳动者接触仅制定有PC-TWA但尚未制定PC-STEL的化学有害因素时,如三氯乙烯、氟及其化合物、各类粉尘等,实际测得的当日CTWA不得超过其对应的PC-TWA值;同时,劳动者接触水平瞬时超出PC-TWA值3倍的接触每次不得超过15 min,一个工作日期间不得超过4次,相继间隔不短于1 h,且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超过PC-TWA值的5倍。
即CPE ≤ 5 PC-TWA,当3 PC-TWA<CPE ≤ 5 PC-TWA时,接触时间h≤15min,接触频次f≤4次,接触间隔I≥1h。
简析
这两个概念来源于ACGIH,评价方式也是一样。
PC-STLE是基于物质的以下效应制定的:⑴刺激;⑵慢性或不可逆的组织损伤;⑶剂量-率(dose-rate)依赖的毒性效应;⑷足以增加意外伤害、损害自救或大大降低工作效率的麻醉作用。PE是基于防止工作过程中短时间峰值暴露可能引发的急性健康损害。
05
行动水平
行动水平 action level
劳动者实际接触化学有害因素的水平已经达到需要用人单位采取职业接触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危害告知等控制措施或行动的水平,也称为管理水平(administration level)或管理浓度(administration concentration)。
化学有害因素的行动水平,根据工作场所环境、接触的有害因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为该因素容许浓度的一半。
行动水平来源于AIHA的工作场所暴露评估策略,这个理念非常好,管理方式非常明确,问题的难点是如何得到AL值。
实际上,AL并不是定期检测或是某一次检测的值,而是一组数据的95%分位数,要通过多次检测,根据统计学工具计算出来的值,即X95。一般来说,样本数应≥6,估算的均值和标准偏差才能趋于平稳。
06
职业接触限值比值
职业接触限值比值ratio of mixed exposure
当劳动者接触两种以上化学有害因素时,每一种化学有害因素的实际测量值与其对应职业接触限值的比值之和。
多数物质的OELs是针对单一化合物或含有一个共同元素或根的物质制定的,也有少数的OELs涉及到复杂的混合物或化合物。但实际上,劳动者使用和接触的有害物质通常有多种,有些有害因素可能存在叠加危害,需要根据毒理学资料确定是否存在相互作用的类型,基于相互作用类型评估混合接触的危害。一般分为两种情形:
⑴ 当各种有害因素缺乏联合作用时,分别计算每个因素的接触比值进行评估即可。
⑵ 当两种或两种以上有毒物质共同作用于同一器官、系统或具有相似的毒性作用,或已知这些物质可产生相加作用时,应按下式计算混合接触比值I,当I>1时,表示超标,当I≤1时,则为符合标准。
简析
联合作用的判断标准,对于普通评价人员来说,并不友好,尤其是没有学医背景的人员,判断起来相当困难。
只能依据GBZ 2.1中举例,对于表1~3中注明有相同临界不良健康效应或具有相同的靶器官(或靶系统)的有害因素,视为具有相加作用(如具有对眼、皮肤、呼吸道或秸膜等刺激作用,或对肝、肾、肺或神经系统损害等具有损害作用,或具有麻醉作用等),据此开展评价。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