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牢食安防线,共筑百姓健康,8月6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汛期饮食安全风险提示。
禁食污染食物 保证饮食安全
汛期高温、高湿,洪涝灾害可导致食品供应链各个环节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如农作物霉变死亡、牲畜疫病,水和食物可能被致病生物(细菌、病毒、寄生虫等)、各种有毒有害化学物(农药、兽药、鼠药、化工废物、重金属等)污染,食用这些食物后将影响人体健康,可能引发腹泻、痢疾、食物中毒等,甚至传染性疾病流行。
在汛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和消费者务必注意:不要用被洪水淹没、浸泡或已经发霉变质的谷物或其他食物原料加工、生产、制作食品;不出售、不购买、不食用被洪水或雨水浸泡的预包装加工食品;不直接饮用未经任何处理的地表水、雨水、洪水,不随意捡拾漂浮物、死鱼等动物尸体或野生植物,包括野菜和野果等。
保持用餐和环境卫生安全
食品生产企业对生产加工的设备、设施、用具和内外环境进行彻底清洁、消毒。确保加工环境的卫生。
提倡消费者文明用餐,使用公勺公筷。接触过洪水、雨水后要洗手,注意环境和个人卫生,饭前便后、切配的刀、板和盛装熟食品的容器,在使用前要清洗干净,并用滚开的水或蒸煮等方式消毒杀菌,干燥处存放。
科学加工储存食物
高温、高湿的洪涝环境,容易造成食物腐烂变质,不易保存,尽量不要一次采购和储存大量食材,特别是受灾群众聚集地或参与救灾人员的食堂,要按需加工食物。尽量不要食用剩饭剩菜。如不可避免剩饭剩菜,应及时分类冷藏保存,再次食用时务必彻底加热。
食物要烧熟煮透,生熟分开存放,少吃冷荤类菜肴,不建议生食动物性食品。短期存放食物应注意低温、防尘、防蝇虫、防鼠和隔水防潮。如发现食材变味、发黏、发霉等,应及时处理。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尚志文)
责任编辑:张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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