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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5项食品接触材料新国标2024年9月6日全面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NHC)发布的2023年第6号公告显示,5项食品接触材料产品标准(塑料、金属、橡胶、复合材料、油墨)将于2024年9月6日全面实施,同时对应旧版标准废止。

NOTICE

提醒

食品接触材料新国标要求即将实施,提醒相关企业需留意,当FCM新国标正式实施后,在实施日期(2024年9月6日)前按照旧版标准生产的产品可继续销售,而在日期后新生产的产品,则必须满足新版标准要求,才能生产和销售。

佳誉检测已具备塑料、金属、橡胶、复合材料、油墨、黏合剂新国标CNAS和CMA双资质检测能力。

5项FCM新国标重点内容

01

GB 4806.7-2023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适用范围

树脂、树脂共混物、塑料材料(各种塑料粒子、切片、母料、片材)、塑料制品、未硫化的热塑性弹性体材料及制品。也适用于食品接触用淀粉基塑料材料及制品

主要变化和要求

感官要求:与2016版旧标准一致。

总迁移:对淀粉含量≥40%的淀粉基塑料,如果总迁移超过限量,增加三氯甲烷提取步骤。此步骤可提高总迁移的合格率。

高锰酸钾消耗量:淀粉含量≥40%的淀粉基塑料不需要测此项。

重金属(以Pb计):与2016版旧标准一致。

芳香族伯胺迁移:新增项目,迁移总量不得检出(检出限0.01mg/kg)。

欧盟将此项目称为“初级芳香胺迁移(简称PAA)”,欧盟的迁移限值也是不得检出,但是欧盟要求单项物质的检出限为0.002mg/kg,非常苛刻,尼龙厨具几乎每个月都会被通报此项目违规。有颜色的塑料、复合塑料和尼龙厨具类产品建议重点排查芳香胺的风险

脱色试验:更新检测方法,新方法使用比色卡,更加客观准确。

特定迁移和残留量查询新标准的附录清单。

02

GB 4806.9-2023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适用范围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包括各种金属镀层及合金。

主要变化和要求

术语和定义:新增合金元素与杂质元素术语和定义,修改金属镀层定义。

原料要求:新增对金属表面处理的要求;新增金属材料成分要求;删除不锈钢材料体型与用途的规定;增加基材与镀层成分和标识牌号或成分一致性要求;增加金属成分检测方法的条款。

理化指标:元素迁移量由不锈钢(5种)、其他金属(3种)变为杂质元素(4种)+合金元素(9种),检测标准统一为GB 31604.49。

其他技术要求:增加涂料、油墨和 (或)黏合剂的相关标准规定;新增镀锡薄钢板容器锡的限量要求:符合GB 2762规定。

其他:迁移实验新增重复使用制品试验要求;不锈钢和其他材质分别进行规定;删除特殊使用要求;修改标签标识描述。

附录:统一食品模拟物和迁移试验条件的选择,按预期接触食品类别和使用条件选择。

03

GB 4806.11-2023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

适用范围

适用于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与制品,包括天然橡胶,合成橡胶或经硫化的热塑性弹性体。

主要变化和要求

适用范围删除硅橡胶材料及制品

术语和定义:删除“天然橡胶”术语和定义。

原料要求:增加对添加剂使用的要求。

理化指标:增加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要求,不得检出,检出限为0.01mg/kg。增加N-亚硝胺和N-亚硝胺可生成物迁移总量要求,不得检出,检出限分别为0.01mg/kg、0.1mg/kg。

其他技术要求:增加涂料、油墨和 (或)黏合剂等材料的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还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其他:迁移实验修改了含油脂食品模拟物的规定;新增了高酸钾消耗量试验次数的规定。

附录:修改附录A部分聚合物名称及相关要求,删除附录A2。

04

GB 4806.13-2023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

适用范围

新标将管控范围扩展到各类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复合材料是指,由不同材质或相同材质材料通过黏合、热熔或其他方式复合而成的两层或两层以上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常见的如淋膜纸杯、不粘锅(金属+涂层)、复合包装膜袋盒等。

主要变化和要求

标准名称:由《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

适用范围:扩大适用范围为各类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术语和定义:增加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术语和定义。

原料要求:树脂: 新增基础树脂、添加剂及其他原料要求

感官要求:修改感官要求符合直接接触食品层的要求

理化指标:通用理化指标: 符合各层通用理化指标,其中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 (以 Pb 计) 和脱色试验按直接接触层执行;其他理化指标:新增特定迁移限量等理化指标的规定,新增对涂料、油墨和(或)黏合剂的相关规定。

其他技术要求:增加涂料、油墨和 (或)黏合剂的相关标准规定。

微生物限量:新增微生物限量要求。

其他:迁移实验按 GB 31604.1和GB 5009.156 执行;标签标识符合GB 4806.1的规定;特殊要求:应按由外层到直接接触食品层的顺序标示各材质类别,以斜杠隔开,包括黏合剂、涂层和油墨等。产品信息中应标示特殊使用要求。

05

GB 4806.14-2023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

适用范围

新标准适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及其形成的印刷油墨层,包括与油墨配套使用的光油。其他印刷品,如书报、信笺等所使用的油墨不属于本标准的管理范围,不需要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根据是否与食品直接接触,油墨分为两类:“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下文简称直接油墨)和“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下文简称间接油墨)。

直接油墨的相关要求

原料要求:原料和添加剂应为GB 2760及相关公告中批准使用的物质。

感官:油墨层无脱落、黏粘现象,无异臭、不洁物等。(此条针对印刷油墨层,不是液体油墨)

浸泡液:迁移试验所得浸泡液不应有异常着色、浑浊、沉淀、异臭等感官性能的劣变。

重金属残留量指标(以油墨干重计):铅≤10mg/kg,汞≤10mg/kg,镉≤5mg/kg,铬≤25mg/kg,砷≤5mg/kg。

印刷油墨层理化指标:总迁移≤10mg/dm2,高锰酸钾消耗量≤10mg/kg,重金属(以Pb计)≤1mg/kg,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不得检出(检出限0.01mg/kg)。

间接油墨的相关要求

原料要求:①应使用我国批准用于食品接触材料的基础原料。②添加剂应符合GB 9685及相关公告的要求。③不应使用基于铅,汞,镉,铬(VI),砷,锑,硒元素或其化合物的着色剂,所用着色剂应符合GB 9685中对于着色剂纯度的要求。④可以使用直接油墨的原料和添加剂。

感官:油墨层无脱落、黏粘现象,无异臭、不洁物等。(此条针对印刷油墨层,不是液体油墨)

重金属残留量指标(以油墨干重计):铅≤10mg/kg,汞≤10mg/kg,镉≤5mg/kg,铬≤25mg/kg,砷≤5mg/kg。

印刷油墨层理化指标: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不得检出(检出限0.01mg/kg)。

间接油墨所使用的的原料和添加剂需要符合相应的特定迁移量和残留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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