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淄博市教育局、淄博市公安局、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发的《关于2023年选树一批具有市级示范引领作用的托育服务机构的通知》。拟认定下列10家托育服务机构为“2023年度具有市级示范引领作用的托育服务机构”,高青1家上榜。2022年度20处具有市级示范引领作用的托育服务机构认定继续有效,高青3家上榜。
根据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淄博市教育局、淄博市公安局、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发的《关于2023年选树一批具有市级示范引领作用的托育服务机构的通知》(淄卫办字〔2023〕50号)文件要求,经申报评审程序,拟认定下列10家托育服务机构为“2023年度具有市级示范引领作用的托育服务机构”,2022年度20处具有市级示范引领作用的托育服务机构认定继续有效。现予以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市卫生健康委反映,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4日至9月20日(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受理电话:2220195 2774888
受理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45号淄博市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科
邮编:255033
附件:
1.2023年度具有市级示范引领作用的托育服务机构名单
2.2022年度具有市级示范引领作用的托育服务机构名单
附件1:
附件2:
来源:淄博卫生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