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地方标准
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
经营管理规范
2024-04-28 发布
2024-07-28 实施
DB 1401/T 21—2024
0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小作坊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加工场所及环境、设备设施、生产过程控制、人员管理、包装和标签、检验、贮存和运输、食品召回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食品小作坊的生产加工管理。
0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2668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DB 14/T 2952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指南
0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食品小作坊 small food workshop 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规模小,工艺技术简单,生产加工传统、特色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04
基本要求
4.1应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不应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生产的食品。 4.2应取得食品小作坊相应资质,且在有效期内,不应超出许可范围从事生产加工活动。 4.3应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符合 DB 14/T 2952 的规定。 4.4应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符合健康管理和食品卫生要求。 4.5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召回等制度。 4.6应在生产加工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内容包括:食品小作坊许可证、营业执照、包保干部和相关监管人员信息、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风险等级、食品安全承诺书、日常监督检查记录、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未完待续……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规定起草
来源|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