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

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

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

信息来源:学校卫生科 发布时间:2011-09-26【字体:大中小 】 视力保护色:

一、卫生(保健)室设置

  1.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2.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3.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二、卫生(保健)室人员配备要求

  1.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2.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三、卫生保健室设施与设备

  1.卫生室。

  (1)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卫生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

  2.保健室。

  (1)保健室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保健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观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

分享到:

相关知识

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
江苏省中小学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
南宁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2020年版).doc
《健康幼儿园建筑评价标准》和《健康中小学校评价标准》发布施行
推进大中小一体化健康学校建设 打造“五育融合”健康教育生态 32所大中小学入选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
如何建设中小学心理辅导室
健康体检中心基本标准 试行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服务能力提升建设标准(试行)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建设健康学校!咸宁三所学校入围全国首批名单
健康建筑设计标准DB112101

网址: 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 https://m.trfsz.com/newsview17042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