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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标准(试用稿)

《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标准(试用稿)》由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与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联合编写,2019年9月浙江教育出版社出版。该标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国家政策为指导,结合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际需求制定,旨在规范课程建设,促进学生心理素质发展 [1-3]。

标准依据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构建“社会适应、学习心理、情绪管理”等六大核心内容板块,按小学至高中分学段设计教学目标,采用螺旋上升式课程结构。内容强调积极心理学导向,突破传统问题干预模式,融入心理健康素养培养,并提供教学设计样例与课堂实录资源,为学校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提供系统性框架。课程实施注重发展性与预防性功能,覆盖学习能力、人际交往等关键维度,强化国家课程与地方特色衔接 [1-3]。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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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心理健康是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部分,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小康的重要基础。当今世界,科技日新月异,竞争日趋激烈,对人的心理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小学生正处于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在学习、生活、自我意识、情绪管理、人际交往和升学就业等方面,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需要学校提供科学的心理健康教育。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开展应以党中央“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的重要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为指引,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并确保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规范、有序地开展,有效发挥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发展性和预防性功能,全面提升学生心理素质。为此,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和《“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精神,结合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标准(试用稿)》。 [1]

图书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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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前言

一、课程性质

二、课程基本理念

三、课程设计思路

第二部分 课程目标

一、课程总目标

二、课程具体目标

三、课程学段目标

第三部分 课程内容

一、小学低年级(1—2年级)

二、小学中年级(3—4年级)

三、小学高年级(5—6年级)

四、初中(7—9年级)

五、高中(10—12年级)

第四部分 课程实施建议

一、教学建议

二、评价建议

三、教材编写建议

四、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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