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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标注保健食品警示语

(来源:四川市场监管)

为加强保健食品监管,

让企业郑重声明,

让公众明白消费,

让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深入人心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要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标签专门区域醒目标示“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内容。

《指南》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图:@国是直通车)

此举将有效遏制不法分子虚假夸大保健食品功效、虚假宣传疾病治疗功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保健食品标签带上警示语,是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顿行动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约束商家营销行为。

《指南》要求↓↓↓

——“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用语区应当位于最小销售包装包装物(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20%,使用黑体字印刷。

——在保健食品标签显著位置,以“保质期至XXXX年XX月XX日”的方式清晰标注保质期,让保质期一目了然,方便消费者选购,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指南》提醒消费者↓↓↓

——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注意标签说明书的要求和禁忌。

——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单位购买保健食品,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

——对所购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遇到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宣传疾病治疗功能的,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指南》宣贯,引导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标注,严管保健食品,严打虚假宣传,净化保健食品市场,为人民群众健康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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