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罗国际人发大会提出的《行动纲领》中,关怀女性、促进性别平等被认为是人口与发展政策的基石。国际社会普遍认为,基于性别的不平等使国家更容易出现贫困,增长缓慢,管理不力,生活质量降低等问题;与此相反,性别平等有益于减少贫困和促进经济发展。被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生殖健康概念,也与改变妇女状况,提高妇女受教育水平,为妇女创造有利的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等紧密联系在一起。
实现男女平等是我国在各个领域都必须坚持的基本国策。《宪法》中明确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1994年以来,我国已基本形成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政策支持体系,我国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参与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我国政府一直在努力营造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提高妇女社会地位,倡导社会性别平等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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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保护妇女权益,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https://m.trfsz.com/newsview5455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