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对老年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老年人对常见消费陷阱的防范意识也在逐步提高,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各式各样的“坑老”手段层出不穷,帮助老年群体提高识别风险、自我保护的能力,是一件非常有必要的事。
近日,四团镇夏家村的村民朋友们走进了一个特殊的课堂。奉贤区市场监管局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送法进村,围绕食品、保健品销售领域多发易发的养身保健类“消费陷阱”,结合实际案例讲解剖析,带领夏家村的老年朋友共同踏上识骗、防骗、拒骗的维权之旅。


未能亲临的居民朋友们也不用遗憾,小编整理了详细的课程干货,大家快来学习一下吧!
“坑老”套路
通过嘘寒问暖、上门陪伴、聊天、做家务等亲情服务与老年人建立信任关系,从而诱导老人购买保健品。
所谓的“名医”“专家”,通过养生讲座等方式夸大保健品功效,引导老人消费。
通过免费体验,假称老年人患有某种“严重疾病”,再适时地推销保健品。
选购指南
一看销售资质
线上或线下购买都要查看商家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类产品坚决不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的食品;无“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用语的产品。
认准“蓝帽子”标志,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查询注册备案信息。

三辨广告和宣传内容
不要购买声称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保健食品;不盲目参加以销售产品为目的的活动。
注意,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①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②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③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
④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
⑤利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
报送:於天(区市场监管局)
编辑:凌姗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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