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高祥代表:
您在省人大十三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绍22号建议《关于完善慢病管理保障全民健康,促进共同富裕和全面小康目标的建议》收悉。省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会同省医保局、浙江银保监局和省财政厅等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如下办理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全省慢性病健康管理现状
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的推进、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心脑血管疾病、癌症、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成为了影响居民健康和生命质量的主要疾病。2021年监测数据显示:我省慢性病死亡占比超过85%,慢性病在疾病负担中所占比重高达81%;高血压患病率为29.3%,约有患者1229万人;糖尿病患病率10.7%,约有患者434万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病率为9.1%,约有患者382万人;癌症发病率为468.90/10万,2021年新增癌症患者约23.8万人;脑卒中发病率为363.02/10万,2021年新增脑卒中患者约18.4万人。每年新发的4大类慢性病仍处于上升趋势,慢性病“井喷”之势未能得到有效遏制,慢性病防控工作任重而道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慢性病防控工作,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健康浙江建设,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和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具体体现,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提供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努力控制我省慢性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提升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品质。至2021年,全省社区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患者数分别达541.66万和159.19万,血压控制率和血糖控制率分别为67.56%和61.22%。高血压、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健康管理人数分别为147.72万和136.09万,我省居民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延长,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持续降低,主要健康指标不断改善。
二、慢性病防控工作措施
(一)制定行动措施,明确重点方向。一是省政府下发《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实施意见》,明确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癌症防治、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糖尿病防治等专项行动任务,并出台2020-2022年三年实施方案,分阶段、有重点推进落实慢性病防控各项任务。二是根据《健康保障惠民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国家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试点的要求,2020年7月开始,我省在22个县(市、区)启动加强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慢病”)全周期健康管理推进分级诊疗的改革。一年多来,22个改革先行地区卫生健康、财政、医保部门加强协作,因地制宜制定出台改革实施方案,通过差异化报销比例、“两慢病”免费服药、慢性病一体化门诊建设等,实现了“两慢病”全周期健康管理医防融合、闭环管理和分级诊疗协同机制。三是以签约服务为抓手,推进涵盖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个性化服务的全人全程健康管理。按照《浙江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规范(2019版)》要求,推动各地落实浙江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规范和技术规范等要求,努力满足签约居民的健康服务需求。在县域医共体框架下,组建全专融合的签约服务团队,打造全-专科联合门诊,拓展个性化签约服务项目,推广“互联网+签约服务”,努力为签约居民提供全方位、多样化健康服务,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2021年,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数2449.23万人,占户籍人口数的48.44%,占常住人口数的42.69%;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等十类重点人群合计签约1794.8万人,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86.58%。
(二)推动信息共享,打造“互联网+”健康应用。一是推进老年慢病数字健康新服务。围绕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健康服务高频需求,着力打造面向社区居民的“知健康、享健康、保健康”三大应用场景和健康指数、健康档案开放、智能随访、贴心诊疗、健康评估等五个核心应用。2021年,老年慢病数字健康新服务先行启动的37个县(市、区)智能随访、贴心诊疗应用率达77.8%。二是建立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平台。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20〕29号)和《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21〕33号),优先将参加国家级或省级质控、稳定性好、费用较贵、检测频度高的项目纳入互认内容,结合本省实际逐步动态调整互认项目。以确保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为前提,简化就医环节、缩短等候时间,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检验,减少群众就医负担。三是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修订出版《浙江省电子健康档案质量控制规范》,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健康档案务实应用的通知》,进一步丰富向居民开放的信息内容,推进互动咨询、满意度评价等便民惠民应用。全省通过省政务平台“浙里办”统一路径向居民个人开放电子健康档案,开放率达64.3%。
(三)开展健康体检,实现疾病早诊早治。一是开展城乡居民同质同标健康体检。2021年11月,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财政厅 医保局联合印发《浙江省城乡居民“三免三惠”健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21〕40号)。2022年起,整合统一农民健康体检和城镇居民健康体检的项目内容、体检频次和补助经费,实行城乡无差异化的免费健康体检制度。统一健康体检基本项目内容,鼓励各地探索实行“1+X”体检模式(“1”为基本体检项目,“X”为各地自选项目),提高参检率和获得感。统一健康体检频次,参保城乡65周岁以上老年人体检周期为每年一次,其他人群为两年一次。基本项目体检经费由各级财政安排,自选项目体检经费由各级财政和城乡居民个人共同承担。二是为重点人群提供免费筛查项目。为50-74周岁的本省户籍居民提供5年一次结直肠癌筛查,通过问卷调查评估居民结直肠癌患病风险,为居民提供粪便潜血试验检测,并进行健康教育、主动随访、定期干预、康复指导等。为65-74周岁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目标人群提供5年一次免费肺功能检查,及早发现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促进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规范治疗。同时将患者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管理、生活方式干预和康复锻炼指导,提高患者预后和生活质量。三是各级财政全力政策保障。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 号)规定,健康体检项目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结直肠癌筛查项目所需经费由省与市县财政共同承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筛查项目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统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安排。温岭市市政府已出台肺癌免费筛查项目、慢性阻塞性肺病免费筛查项目等实施方案,于2022年11月底前,全市完成10000 例 50-74 周岁人群肺癌筛查和10000 例 40 周岁及以上人群慢阻肺筛查,初筛阳性者需要进行肺部 CT 和肺功能确诊检查,检查数为 1400 人。
(四)完善医保政策,提升惠民共享机制。2019 年,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的指导意见》(浙医保联发〔2019〕7 号),明确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冠心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肾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肝病、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阿尔茨海默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12种为慢性病病种,各设区市结合本地慢性病特点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可自行增补常见慢性病病种,合理设置门诊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基层门诊慢性病医疗报销比例提高到不低于60%(其中,肺结核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 70%),基层设置起付线的,原则上不高于 300 元,实行按年累计计算。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待遇水平,由各设区市结合基金承受能力确定。省内医保定点的零售连锁药店,统一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服务指定药店范围。放宽慢性病门诊配药时限,根据病情需要,可将慢性病一次处方医保用药量从 4 周延长到 12 周。在政策落地过程中,各级医保部门统一了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的慢性病门诊保障待遇。
2020 年,浙江省医疗保障局联合浙江省财政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出台了《关于促进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发展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浙医保联发〔2020〕22 号),引导推动社会医疗保障与商业保险协调发展,按照“政府引导、定位补充、投赔简便、商业运作”的要求,我省在全国率先全省域实施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不设置年龄、健康状况、既往病史、职业类型等前置条件,保费与个人疾病风险脱钩,未对慢性病人群设置限制投保或理赔条件,充分发挥了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在保障民生等方面的作用,使其成为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随着我省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慢性病将出现快速增加趋势,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在更大范围内形成多部门、全社会联动机制,共同控制影响慢性病的社会决定因素和个体风险,以减少慢性病的疾病负担,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建议,下一步将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机制改革,提升慢性病健康管理。充分发挥慢性病防控体系功能,加强医防整合,推进健康浙江行动实施意见及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专项行动任务的落实,进一步规范社区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等社区健康管理路径和标准,促进“三高”共管,以管理效果为导向,强化质量控制与绩效考核。
(二)优化服务内涵,推动医防融合服务模式。一是进一步健全服务体系。持续深化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扩容、精准下沉、均衡布局,全力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建立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以“两慢病”为切入点,真正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制度。二是进一步创新服务模式。加快建设慢病一体化门诊建设,制定慢病一体化门诊工作规范与工作流程,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培训,强化医务人员医防融合服务理念,将中医药元素融入“两慢病”全周期健康管理;加强对基层分院慢病诊疗的质控管理,确保慢病一体化门诊规范高效。三是进一步优化服务举措。加大基层业务骨干和慢病管理人才培养力度,创新推广慢病精细化管理模式,切实规范定期回访、用药监管、病情监测、健康指导等签约服务要求,提升群众签约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百姓群众的政策解读与宣传,引导老百姓到基层就诊。充分发挥患者本人的健康责任意识,引导患者参与治疗和管理方案的制定,并进行自我管理。
(三)整合数字平台,推动全人全程健康管理。一是强化信息互通。基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进一步归集各类医疗卫生数据,纵向贯通省、市、县三级平台,横向联通健康档案、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等卫生健康信息数据,建立慢性病数据库。深入推进以诊疗和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强化双向转诊、签约信息联动、随访提醒、诊疗数据引入档案、医共体(医联体)慢性病患者住院信息推送等功能,有效支撑诊间随访、出院随访等健康管理服务。依托省、市、县三级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通过辖区一体化智能化大数据平台与医保、民政、公安等部门实现数据交互共享。二是强化智慧服务。不断完善“2+1+6”的理论规范体系,以老年慢性病患者为重点实施“健康宝”项目,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开放、数字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应用,开展AI辅助智能随访、居家健康监测,为患者提供健康评估和健康指导,实现慢性病“一网通办、闭环管理”。依托未来社区(乡村)智慧化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建设,围绕环境与服务提档升级、医疗服务智慧化、健康管理智慧化,落地运行各类数字健康服务应用,为居民提供便捷可及、综合连续的智慧医疗和智慧健康管理。
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及全省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处 李颖
联系电话: 0571-87709201 传 真:0571-87709129
邮 编: 310006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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