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关于开展苏州市市民健康管理综合服务平台验收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苏州市市民健康管理综合服务平台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卫生健康委(社会事业局),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

为深入推进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面提升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根据《苏州市健康市民“531”行动计划》的要求,全市基层医疗机构通过对目标人群分别进行相应的健康管理、高危因素控制、疾病管理等综合服务,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疾病高危筛查、规范诊疗等四项能力得到提升,自2017年启动平台转型工作以来,已有88家基层医疗机构转型成市民健康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得到了稳步的提升,根据年度工作目标,我委将于近期开展2019年平台转型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全市尚未转型成功的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请各市(区)接此通知后,将申报2019年苏州市市民健康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转型验收的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于11月20日前上报我委,逾期未报作自动放弃。

二、验收时间

2019年11月下旬。

三、验收内容

依据《关于实施苏州市健康市民“531”行动计划的通知》(苏卫计办〔2016〕4号)中《苏州市民健康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方案(试行)》(附件4)的标准与内容进行评估验收,其中社区诊断报告是平台转型的必备条件。

加分项目:

1. 技术服务能力:能开展心脏超声、颈动脉超声、肿瘤、高危妊娠等相关技术和检查的项目,每项加1分。

2. 政策的应用能力:基层医疗机构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对分级诊疗,“531”系列行动计划及相关指南等政策较为熟悉,现场考查达80分的加2分。

3. 平台的扩展能力:通过健康市民“531”行动计划带来的疾病筛查和健康管理项目有所扩展;疾病筛查每扩展一项加2分。

四、验收方法

按照基层医疗机构平台转型建设方案,一是由各市(区)对辖区申报2019年苏州市市民健康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转型验收的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进行自查;二是对列入本年度平台转型的单位由我委委托第三方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取医务人员业务考核等形式进行现场验收,最终得分达80分以上的单位视同为完成市民健康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转型,我委将于12月中旬行文确认。并将在2017-2019年通过的平台中评选“十强市民健康管理综合服务平台”。

特此通知。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12日

相关知识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征集揭阳市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方案的公告
关于印发《苏州市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上海市社区健康管理工作规范——慢性病综合防治(2017年版)》的通知
我市拟建区域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
关于印发杭州市营养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让市民享受便捷高效的健康服务
汕头市拟建区域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

网址: 关于开展苏州市市民健康管理综合服务平台验收工作的通知 https://m.trfsz.com/newsview7636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