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NY/T 899-2004《绿色食品 冷冻饮品》。与NY/T 899-2004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产品分类及相应理化指标;增加了铬、铜限量值;增加了阿力甜限量值及检验方法,修改了糖精钠检验方法,修改了部分着色剂限量值,删除了聚氯乙烯山梨醇酐酯类、山梨醇酐酯类及附录B、附录C;修改了菌落总数的部分分类,修改了大肠菌群的部分分类和限量值,增加了霉菌和酵母限量值及检验方法,修改了致病菌类别、采样方案和限量值。本标准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出。本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北京艾莱发喜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莹、张志华、王颜红、陈倩、王瑜、吴红、周京生、李德敏、郭璇、贾圭、高铭锾。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Y/T 899-2004。 [1]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冷冻饮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冷冻饮品。 [1]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1]
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
GB 5009.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GB 5009.9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
GB 5009.1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
GB 5009.2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阿斯巴甜和阿力甜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20705 可可液块及可可饼块
GB/T 20706 可可粉
GB/T 20707 可可脂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NY/T 392 绿色食品 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
NY/T 422 绿色食品 食用糖
NY/T 657 绿色食品 乳制品
NY/T 658 绿色食品 包装通用准则
NY/T 754 绿色食品 蛋与蛋制品
NY/T 1052 绿色食品 豆制品
NY/T 1055 绿色食品 产品检验规则
NY/T 1056 绿色食品 贮藏运输准则
SB/T 10009 冷冻饮品检验方法
SB/T 10013 冷冻饮品 冰淇淋
SB/T 10014 冷冻饮品 雪泥
SB/T 10015 冷冻饮品 雪糕
SB/T 10016 冷冻饮品 冰棍
SB/T 10017 冷冻饮品 食用冰
SB/T 10327 冷冻饮品 甜味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
以饮用水、乳和(或)乳制品、蛋制品、果蔬制品、粮谷制品、豆制品、食糖、可可制品、食用植物油等的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辅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等,经混合、灭菌、凝冻或冻结等工艺制成的固态或半固态的制品。
以饮用水、乳和(或)乳制品、蛋制品、水果制品、豆制品、食糖、食用植物油等的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辅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和(或)食品营养强化剂,经混合、灭菌、均质、冷却、老化、冻结、硬化等工艺制成的体积膨胀的冷冻饮品。
以饮用水、食糖、果汁等为主要原料,配以相关辅料,含或不含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经混合、灭菌、凝冻或低温炒制等工艺制成的松软的冰雪状冷冻饮品。
以饮用水、乳和(或)乳制品、蛋制品、果蔬制品、粮谷制品、豆制品、食糖、食用植物油等的一种或多种为原辅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和(或)食品营养强化剂,经混合、灭菌、均质、冷却、成型、冻结等工艺制成的冷冻饮品。
以饮用水、食糖和(或)甜味剂等为主要原料,配以豆类或果类等相关辅料(含或不含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经混合、灭菌、冷却、注模、插或不插杆、冻结、脱模等工艺制成的带或不带棒的冷冻饮品。
以饮用水、食糖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经混合、灭菌、灌装、硬化等工艺制成的冷冻饮品。
以饮用水为原料,经灭菌、注模、冻结、脱模或不脱模等工艺制成的冷冻饮品。
1全脂乳冰淇淋 [1]
1.1清型全脂乳冰淇淋
1.2组合型全脂乳冰淇淋
2半乳脂冰淇淋
2.1清型半乳脂冰淇淋
2.2组合型半乳脂冰淇淋
1清型雪泥 [1]
2组合型雪泥
1清型雪糕 [1]
2组合型雪糕
1清型冰棍 [1]
2组合型冰棍
1饮用水 [1]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2乳制品
应符合NY/T 657的规定。
3蛋制品
应符合NY/T 754的规定。
4果蔬制品
应符合绿色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5豆制品
应符合NY/T 1052的规定。
6食用糖
应符合NY/T 422的规定。
7可可制品
应符合GB/T 20705、GB/T 20706、GB/T 20707的规定。
8食用植物油
应符合NY/T 751的规定。
9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
应符合NY/T 392和GB 14880的规定。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1]
1冰淇淋 [1]
应符合SB/T 10013的规定。
2雪泥
应符合SB/T 10014的规定。
3雪糕
应符合SB/T 10015的规定。
4冰棍
应符合SB/T 10016的规定。
5甜味冰
应符合SB/T 10327的规定。
6食用冰
应符合SB/T 10017的规定。
应符合如下的规定。 [1]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总固形物g/100g
总糖(以蔗糖计)g/100g
脂肪g/100g
蛋白质g/100g
膨胀率%
清型含乳脂冰淇淋
≥30.0
-----
≥8.0
≥2.5
10-140
SB/T 10009
组合型a全乳脂冰淇淋
≥2.2
清型半乳脂冰淇淋
≥6.0
≥2.5
组合型a半乳脂冰淇淋
≥5.0
≥2.2
雪泥
≥16.0
≥13.0
---
----
---
清型雪糕
≥20.0
≥10.0
≥2.0
≥0.8
---
组合型a雪糕
≥1.0
≥0.4
----
冰棍
≥11.0
≥7.0
---
---
---
a组合型的各项指标均指产品主体部分。
污染物和食品添加剂限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规定,同时应符合如下的规定。 [1]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总砷(以As计),mg/kg
≤0.2
GB 5009.11
铬,mg/kg
≤1
GB 5009.123
糖精钠,g/kg
不得检出(<0.005)
GB 5009.28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及环己基氨基磺酸钙(以环己基氨基磺酸钠计),g/kg
不得检出(<0.01)
GB 5009.97
阿力甜,mg/kg
不得检出(<1.0)
GB 5009.263
赤藓红及其铝色淀(以赤藓红计)a,mg/kg
不得检出(<0.2)
GB 5009.35
新红及其铝色淀(以新红计)a,mg/kg
不得检出(<0.5)
GB 5009.35
a适用于红色、橙色、紫色产品。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如下的规定。 [1]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霉菌和酵母,CFU/g或CFU/mL
≤100
GB 4789.15
志贺氏菌,/25g或/25mL
0
GB 4789.5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的规定,检验方法应按JJF 1070的规定执行。 [1]
申报检验的食品应按照5.3-5.7以及附录A所确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理化指标和微生物项目,其他要求应符合NY/T 1055的规定。 [1]
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 [1]
应符合GB/T 191和NY/T 658的规定。 [1]
应符合NY/T 1056的规定,运输车辆应符合卫生要求。短途运输可以使用冷藏车或有保温设施的车辆,长途运输应使用机械制冷运输车。不应与有毒、有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运输时防止挤压、暴晒、雨淋,装卸时轻拿轻放。 [1]
应符合NY/T 1056的规定。冰淇淋、雪糕产品应储存在低于-22℃的专用冷库内,雪泥、冰棍、甜味冰产品应储存在低于-18℃的专用冷库内,食品冰应储存在低于-12℃的专用冷库内。冷库应定期清扫、消毒。产品应使用垛垫堆码,离墙不应少于20cm,堆码高度不宜超过2m。 [1]
规范性附录 绿色食品冷冻饮品产品申报检验项目 [1]
如下规定了除5.3-5.7所列项目外,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绿色食品生产实际情况,绿色食品冷冻饮品申报检验还应检验的项目。
污染物、食品添加剂项目 [1]
序号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1
铅,mg/kg
≤0.3
GB 5009.12
2
苋菜红及其铝色淀(以苋菜红计)a,g/kg
≤0.025
GB 5009.35
3
胭脂红及其铝色淀(以胭脂红计)a,g/kg
≤0.05
4
柠檬黄及其铝色淀(以柠檬黄计)b,g/kg
≤0.05
5
日落黄及其铝色淀(以日落黄计)b,g/kg
≤0.09
6
亮蓝及其铝色淀(以亮蓝计)c,g/kg
≤0.025
a适用于红色、橙色、紫色产品。
b适用于绿色、橙色、黄色产品。
c适用于绿色、蓝色、紫色产品。
致病菌项目 [1]
项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a,CFU/g或CFU/mL
5
2(0)
2.5×10^4(10^2)
10^5(----)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g或CFU/mL
5
2(0)
10(10)
10^2(----)
GB 4789.3-2016平板计数法
沙门氏菌b,/25g或/25mL
5
0
0
----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b,CFU/g或CFU/mL
5
1
10^2
10^3
GB 4789.10-2016平板计数法
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
括号内数值仅适用于食用冰。
a不适用于终产品含有活性菌种(好氧和兼性厌氧益生菌)的产品。
b适用于冰淇淋类、雪糕类、雪泥类、食用冰、冰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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