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医疗卫生、职业卫生等领域违法行为,畅通医疗卫生、职业卫生监督等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现将有关投诉、举报和建议的受理渠道公布如下:
一、投诉举报方式
1.电话:
政策法规股: 0763-3939137
执法大队: 0763-3939561
2.办公室:
政策法规股: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澜水行政文化中心办公大楼3层309
执法大队: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澜水行政文化中心办公大楼3层311
二、受理的范围:
1.非法行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和执业医师证开展诊疗活动,使用医疗机构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非法开展微整形、隆胸、隆鼻、瘦脸针注射或者玻尿酸注射等创伤性、侵入性医疗美容活动,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者性别选择终止妊娠的。
2.各类宾馆、美容美发、洗浴、歌舞厅等公共场所,没有《卫生许可证》开展业务,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直接为顾客服务等。
3.涉及消毒产品、饮用水(自来水、居民小区二次供水)等方面的卫生违法行为。
4.企业涉及职业病危害和职业病检查机构的健康违法行为。
5.涉及传染病防治的违法行为;医疗机构放射卫生违法行为。
感谢您对卫生监督的支持!
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2日
相关知识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卫生健康执法监督投诉举报制度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举报投诉工作汇报(通用12篇)
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最高检通报相关专项监督活动工作成效并发布典型案例
最高检发布“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第一期)
【转发】最高检发布“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
市场监管部门关于推动投诉举报处置工作提质增效有关做法的汇报发言.docx
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的通知》的通知
卫生监督告诉你
网址: 关于公布卫生监督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告 https://m.trfsz.com/newsview9307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