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烟火味”安全飘万家
“每逢佳节胖三斤”,这句戏言背后,透露出的是中国人对“吃”的深厚情感。春节将至,一家人欢聚一堂,共享美食,无疑是世间最美好的景象之一。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吃”始终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然而,在这最基础的民生问题中,食品安全无疑是重中之重。柴米油盐、日常饮食,不仅关乎每个家庭的健康,更体现了国家的治理水平。正因如此,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创立之初,便将食品药品安全列为四大核心领域之一。2024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携手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共同发起了食品药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的“冬季行动”。此次行动旨在引导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更多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为民众的餐桌安全保驾护航,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
随着外卖行业的迅猛发展,“线上高大上、线下脏乱差”的现象逐渐浮出水面。这种行业内外的反差,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威胁到了食品的安全。为此,我们需要深入剖析这一现象,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以确保外卖行业的健康发展。
2024年11月,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对检察建议的整改效果进行了“回头看”的行动。近日,顾女士在忙碌一天后,选择享用外卖作为晚餐。然而,在用餐过程中,她偶然在社交媒体上看到一篇热帖,指出一家外卖店铺存在卫生问题。顾女士仔细一看,发现自己点的外卖正是那家被提及的店铺。该店无门面,仅是一个小作坊,卫生条件令人担忧。众多网友在评论区留言表示曾多次在该店点餐,如今感到震惊。
当前,外卖已成为众多人特别是年轻人的日常生活中的重要部分。然而,每天点的外卖是否真的安全卫生呢?此前已有媒体揭露,外卖平台上存在多家“幽灵店铺”。这些店铺严重威胁到食品安全。为此,多地检察机关已介入办理相关案件。
2024年8月,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对北京市范围内的外卖商家展开线上筛查,揭露出多家高分店铺、月售“6000+”“2000+”的店铺在平台上展示的地址信息高度一致,且共用同一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在非“集群注册”情况下,这些商家涉嫌租借证照。
检察官们对相关店铺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一址多店”现象普遍存在,商家们租借经营场所并共享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更有甚者,部分外卖商家在平台上展示的地址信息并不真实或并非餐饮场所,即所谓的“幽灵外卖”。
此类问题不仅影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更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对此立案,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其对17家违法主体进行查处,并制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和《当场处罚决定书》。
行政机关以此为契机,组织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美食档口和自配送餐饮企业,针对无实体经营场所、出租出借证照、线上线下经营不一致等问题,累计检查外卖商家766家。对于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商家,行政机关责令改正308家、警告43家、立案2家、下线80家。同时,针对外卖平台未严格审查入驻商户的问题,行政机关分别处以罚款20万元,以强化平台管理和完善与入网商户的合作协议。
严惩“以假乱真”行为
在此次整治行动中,行政机关不仅对商家的经营行为进行了严格检查,还特别关注了食材的安全问题。他们深入挖掘并严厉打击了“以假充真”的违法行为,确保消费者能够安心享用健康、安全的餐饮产品。
2024年5月,浙江省慈溪市检察院的干警们深入餐饮店,实地了解了外卖食品的安全状况。外卖食品已成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的核心领域,其经营场所的环境和食材质量都牵动着公众的心弦。在2024年1月的浙江省慈溪市两会期间,多位政协委员的提案中明确指出了外卖食品安全问题的紧迫性,特别是食材原料的安全性。他们担忧,某些疑似由假牛羊肉制作的麻辣烫菜品可能诱发食物过敏反应。
针对这一线索,慈溪市检察院展开了行政公益诉讼的初步调查,并收集了相关证据,如购买记录和病历资料。随后,他们选取了多家本地经营时间长、外卖平台销量高、口碑良好的店铺进行深入调查。结果显示,这些店铺在外卖平台上销售的“肥牛卷”“撒尿牛丸”“羊肉卷”等菜品,尽管标注的原料是牛肉或羊肉,但实际上却是由鸭肉、鸡皮、牛脂肪等材料制成。这种虚假宣传行为显然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规。
2024年7月16日,慈溪市检察院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已查明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并全面排查类似情况,同时加强外卖食品安全的监管执法力度。市市场监管局在收到建议后,分批次对全市277家同类店铺进行了执法检查,并邀请检察机关进行四次见证监督。
随后,在2024年8月30日,慈溪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开展慈溪市新业态餐饮行业诚信经营专项执法监督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了对全市外卖餐饮、预制菜餐饮等新业态食品问题的整治力度。截至目前,该局已开展外卖餐饮安全执法检查300余次,监督更正了外卖平台上的误导性菜品名称和虚假原材料信息5000余条,发出口头警告100余次,并发出责令限期改正违法通知书69份。同时,对77家外卖餐饮商户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总额达到49万余元。
值得一提的是,“益心为公”志愿者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全程参与,从前期调查问卷到后期公开听证,都发挥了积极作用。此外,宁波市检察院还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慈溪市检察院在整治外卖餐饮以假充真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中的经验做法,目前已推动全市500余家外卖餐饮商户完成整改。
卤肉制品,这一深受大众喜爱的传统美食,以其丰富的口感和独特风味著称。然而,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其中“不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尤为引人关注。日落黄,作为一种人工合成色素,长期摄入人体后可能引发食源性疾病。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明确规定,生鲜肉和熟肉制品中严禁使用日落黄。面对这一问题,相关部门积极响应,采取措施加强监管,确保消费者能够安心享用卤肉制品等传统美食。
2024年初,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针对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展开监督行动。他们通过制作调查问卷,向“益心为公”志愿者征集线索,发现卤肉制品普遍被视为食品添加剂滥用的重灾区。为此,渝北区检察院成立了专案组,在居民聚集的街道进行初步调查。随机抽检结果显示,部分商户在制作卤肉时违规添加了日落黄。
随后,渝北区检察院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走访了相关行政机关,并与涉案商家负责人及周边居民进行了深入交流。为确保案件处理的准确性,该院特邀食品安全专家对日落黄的安全性进行评估。专家指出,长期大量摄入含有日落黄的食品可能引发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对儿童尤为不利,可能导致行为异常、脾气暴躁、注意力不集中等多动症症状,严重影响孩子身心健康。
2024年9月25日,渝北区检察院向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职责,严厉查处涉案商家的违法行为,并加强对卤肉制品生产、销售的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市场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查处了相关卤肉制品经营者的违规行为,并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他们重点排查了卤肉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超市和农贸市场等场所,取缔了20家不符合要求的经营者,立案查处3起案件,其中1起涉嫌犯罪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近年来,网络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的崛起,带来了诸如社区团购、短视频推广等多样化的营销方式,以及预制菜、共享厨房等创新经营模式。这些新业态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对食品安全提出了新的挑战。
共享厨房作为一种新兴的经营模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创业门槛,但其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四川天府新区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某些共享厨房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如生食熟食共用厨具、冷食凉菜无单独操作间等,这不仅影响了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也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同时,部分商户借用共享厨房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外卖食品经营,甚至在搬离后仍使用这些证照,导致监管漏洞。
此外,线上买菜平台在江苏淮安设立的线下实体仓也存在严重问题。该实体仓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未履行查验义务,导致多个团购点的蔬菜农药残留超标,肉禽等生鲜食品缺乏检验检疫合格证,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食品安全风险。
同时,一些网络美食推广公司也存在不规范行为。他们在短视频平台发布美食优惠信息时,虽然推广了多家餐饮店铺的食物等,但未在视频中显著标明“广告”字样,导致消费者在购买后发现推广视频中所涉店铺存在食品质量不达标、实际价格与宣传不符等问题。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针对新业态、新产业中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检察机关采取了相应的监督措施。四川天府新区检察院以共享厨房的不规范经营为切入点,开展了公益诉讼监督,推动了多部门协同履职,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江苏省检察机关则针对“网络平台+社区团购”模式下的监管盲区,明确了线上平台和仓储地的责任,并探索了跨区域检察协作,有效整治了新业态的食品安全问题。湖北省仙桃市检察机关也积极行动,对“假探店、真广告”的违法推广行为进行了查处,并推动了相关行政单位建立网络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此外,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已部署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对食品非法添加、互联网新业态食品药品安全等十个方面的重点领域进行监督。该活动旨在推动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问题和乱象,同时完善相关标准和机制,助力新兴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的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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