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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依法办理2021年婚前保健技术人员岗位资格到期换证和新证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健局,各相关医疗保健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婚前保健工作,以及对婚前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管理,积极推动母婴健康“一免二补”幸福工程和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工作深入开展,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委托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于2021年1月16日-17日举办全区婚前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岗位资格培训班,我市参加培训人员34人,其中婚前保健技术资格到期换证考核合格 10人,新证考核合格24人。现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健康处《关于依法办理全区婚前保健技术人员岗位资格到期换证和新证的通知》(桂卫办妇幼便函〔2021〕1号)精神,请你们组织有关人员(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做好办理《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婚前保健技术资格申报的相关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批单位

依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修订)>》(桂卫妇社〔2008〕45 号)的要求,南宁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我市《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婚前保健技术资格审批发放工作。

二、申报方法

(一)集体办理

各医疗保健机构负责统一收集本单位申报人员的申请材料,并指定专人携带办证所需相关申请材料前往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文教卫生科窗口集体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办事窗口现场受理,并于8个工作日内做出许可决定。

(二)申报材料

办理《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婚前保健技术资格所需材料:

1.《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申请审核表》(见附件2,每人一式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职称证)、医师(护士)执业证(一式一份,提供原件核查);非本人办理的还应同时提交由持证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3,每人一式一份)及受委托书人身份证(核原件);

3.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每人2张,1张贴审批表上,背面写上申请人姓名);

4.《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原件(新办证的不需要提交);

5.市卫健委下发的证明文件:《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依法办理婚前保健技术人员岗位资格到期换证和新证的通知》(每人一式一份,提供文件首页和其姓名所在页即可(保留表头),请在名单中勾选出申请人姓名)。

三、办理时间

请各单位合理安排时间,并于2021年10月29日前到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文教卫生科窗口办理。

四、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地址及咨询电话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五楼南宁市行政审批局一窗综合服务区窗口。办公服务时间:9:00—12:00、13: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771-3221250。

附件:1.2021年南宁市婚前保健技术人员岗位资格到期换证和新证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2.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申请审核表

      3.南宁市办理卫生行政许可事项授权委托书

      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健康处关于依法办理全区婚前保健技术人员岗位资格到期换证和新证的通知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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