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 保健食品警示用语规定
1.1 【 关键警示语的标注 】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颁布了《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该指南强调保健食品必须在其标签的特定区域以醒目的方式标注诸如“保健食品并非药品,不可视作药物替代治疗”等警示语。《指南》明确规定,“保健食品非药物,不可替代医学治疗”的警示语必须置于最小销售包装的主要展示面上,且字体大小需占据该面的至少20%,以黑体字清晰印刷。
1.2 【 保质期的重要性 】
此外,《指南》还强调了保健食品标签中保质期的重要性,要求在显著位置以“保质期至XXXX年XX月XX日”的形式明确标注,以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看到,从而做出明智的购买选择。
022. 消费者选购指南
2.1 【 选购注意事项 】
同时,《指南》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时应仔细辨认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批准文号,并严格遵循标签和说明书上的使用要求和禁忌。建议消费者仅在正规的商场、超市或药店等经营场所购买保健食品,并务必索取发票或销售凭证。
2.2 【 投诉渠道 】
若对所购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产生疑问,或发现商家存在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情况,可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033. 《指南》的实施意义
3.1 【 监管强化 】
《指南》的发布与实施,旨在进一步强化对保健食品的监管,确保企业明确声明责任,让消费者能够明晰消费行为。
3.2 【 维护权益 】
通过明确标注“保健食品非药物,不可替代医学治疗”的警示语,我们旨在遏制不法分子对保健食品功效的虚假夸大宣传,以及误导消费者关于疾病治疗功能的宣传。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推动行业诚信自律,从而展现企业对消费者的负责任态度。同时,这也将约束商家的营销行为,确保他们诚信经营、合法获利。最终,这一措施将有助于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使他们能够做出更加理性的消费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指南》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保健食品行业将迎来更加严格和规范的监管时代。市场监管总局的相关负责人强调,治理保健食品领域的虚假宣传、维护公众身体健康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这需要企业自觉遵守行业规范、坚守法律底线;同时,也需要监管部门持续不断地加强监管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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