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值诺如病毒等病毒性腹泻的冬春季流行期,而托幼机构内人员密集,极易因接触传播、食源污染等途径引起聚集性疫情。科学防控病毒性腹泻,是保障在园儿童身心健康、维护幼儿安全与健康成长环境的重要举措。
一、严格落实晨(午)检与疫情报告
1.托幼机构内必须成立以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肠道传染病防控处置相关制度,全面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必须严格执行晨(午)检制度,每日观察幼儿有无呕吐、腹泻等症状。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应立即通知家长带其就医并详细登记信息。严格落实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及时了解缺勤幼儿的患病、就诊情况并追踪核实病因。
3.若同一班级或场所短期内出现多例呕吐、腹泻等症状病例,必须第一时间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局报告,同时启动园内肠道传染病应急预案并配合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环境消杀等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强化日常预防性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家长普及病毒性腹泻防控知识,强调手卫生、饮食饮水卫生的重要性。
2.保障环境卫生:托幼机构应配备充足洗手设施和肥皂/洗手液。定期对玩具、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等高频接触区域进行清洁消毒,对食堂、卫生间、教室、活动室等重点场所加强清洁与通风。
3.保障饮食饮水安全:园方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与监测,若出现腹泻、呕吐等肠道传染病相关症状必须立即暂停工作。确保食材新鲜,食物煮熟煮透,餐具、厨具消毒到位。定期对饮用水设备、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确保符合卫生标准。
三、规范托幼机构疫情处置
1.立即隔离病例:一旦发现有呕吐、腹泻等肠道疾病症状者,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或将其带至隔离区域。病例需隔离至症状完全消失后72小时方可返园(岗)。对病例同班、同餐、同玩等密切接触者进行健康观察,如有异常及时就医。
2.规范消毒污染场所:对病例的呕吐物、排泄物及污染区域,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人(佩戴手套、口罩)使用含氯消毒制剂进行规范处理,避免直接接触。处理人员需做好个人防护。
3.避免恐慌与歧视:病毒性腹泻是自限性疾病,目前无特效抗病毒药物。治疗关键在于预防和纠正脱水及电解质紊乱,首选是口服补液盐溶液。当出现严重症状时,应及时就医。疫情期间要及时与家长解释沟通,并做好园内师生心理疏导,强调科学防控,避免对患病幼儿产生歧视。
作者:马小凡
来源: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阳市卫生监督所 )
编辑:邱伟 白冰
校对:陈泽明
初审:佟霞
审核:崔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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