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管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居民小区养犬行为规范化管理的建议》(第1457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抓实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筑牢疫病防控底线
目前,我市已立法出台了《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和养犬人主体责任,已取得了一定成效。我局通过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将犬只狂犬病免疫纳入强制免疫范畴,实行应免尽免、全程可溯。优化免疫服务网络,合理布设城区犬类狂犬病免疫点,全市已认定了103家犬类狂犬病免疫点,并及时动态调整,方便养犬人依居住地就近完成犬只接种。规范免疫证明、免疫信息管理,做到一犬一证、一犬一码,确保免疫信息真实、准确、可查。持续提升犬只免疫覆盖率,从源头降低狂犬病传播风险。
二、强化犬只防疫监管与技术支撑,规范诊疗服务行为
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监管,督促诊疗机构规范开展犬只免疫、检疫、健康检查等服务,落实消毒、疫情报告等制度。加强对兽用狂犬病疫苗的采购、储存、使用全流程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疫苗、违规免疫等行为。组织开展基层防疫人员、诊疗机构技术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免疫操作、疫情处置、风险排查能力,为养犬管理提供坚实技术保障。
三、协同推进信息共享,助力养犬数字化管理
积极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参与全市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时共享犬只免疫信息、诊疗信息、疫情信息,实现“一犬一证一档”动态管理。督促犬类定点免疫机构及时将犬只免疫档案实时录入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免疫信息与养犬登记、年检、执法监管联动,推动未免疫犬只限期整改,形成“免疫—登记—监管”闭环,提升管理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四、加强防疫宣传引导,提升科学养犬防疫意识
结合动物防疫普法与狂犬病防控知识普及,多渠道开展依法免疫、科学养犬宣传进社区、进小区活动。通过科普手册、社区公告、新媒体推送、现场宣讲等形式,解读犬只防疫义务、狂犬病危害与防控要求,引导养犬人主动履行免疫责任,树立“免疫先行、文明饲养”的理念,营造群防群控良好氛围。
五、强化部门协同与应急处置,守住公共卫生安全
配合健全城管、农业农村、公安、住建等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协同开展流浪犬防疫处置、涉犬疫情排查、伤人事件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完善犬只狂犬病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规范疑似疫情报告、隔离、检测、无害化处理等流程,快速响应、科学处置,坚决防止疫情扩散传播,切实保障市民身体健康与公共卫生安全。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压实防疫责任、优化免疫服务、强化监管执法、深化部门协同,全力做好犬只狂犬病防控与养犬防疫管理各项工作,为提升我市居民小区养犬规范化水平、守护城市公共安全贡献力量。
领导署名:朱裕富
联 系 人:杨德产
联系电话:83339361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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