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素玉主任医师
妇产科 安徽省立医院
产检时间:对于无妊娠并发症者,孕期产检需要进行7次规范化产检。其中,首次产检和信息登记需在孕娩10周时进行,其他产检时间点分别为16、18~20、28、34、36、38、41周。对于既往未生育过的孕妇,需要进行10次产检。除了上述7个时间点外,还需要在孕娩25、31、40周时增加1次检查。
孕期产检的项目包括:
1. 孕早期:详细询问病史,核对孕周,推算预产期及进行NT检查。进行全身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等。进行产科检查,包括阴道及宫颈检查等。进行辅助检查,包括血尿常规、肝肾功、凝血,艾梅乙筛查、甲状腺功能、孕妇血清学筛查和TORCH筛查等。
2. 孕中期:常规检查血压、体重、宫高、腹围。在孕15~20+6周进行唐氏筛查,在孕20~26周进行排畸B超,在孕24~28周进行糖尿病筛查实验。
3. 孕晚期:常规检查血压、体重、宫高、腹围、B超、胎心监护、骨盆测量、阴道分泌物检查、肝肾功能凝血功能等。
相关知识
孕期检查项目及对应的产检项目时间
【孕期检查项目】孕期检查项目时间表
产检时间表和项目
孕中期最详产检时间表和检查项目
【孕妇孕期检查】孕期检查时间及项目
怀孕产检时间表和项目
孕期检查时间表和项目
产检项目及时间表
孕妇产检时间表和孕妇产检项目
【孕早期产检】孕早期产检注意事项、项目及时间表
网址: 孕期产检的时间和项目是什么 https://m.trfsz.com/newsview2099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