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银川市委会:
感谢您对银川市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全民健身顶层设计》的提案我局已收悉,现就相关内容回复如下:
一、建立完善的政策引导机制,出台《银川市全民健身条例》等问题,2017年,我市出台了《银川市全民健身计划》,在此基础上,2019年银川市人大把《银川市全民健身条例》列入立法计划,我局在总结《银川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实施一年来的经验基础上,结合本市全民健身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借鉴深圳、广州、杭州、武汉、重庆、呼和浩特等外省市地方立法资料,起草了《银川市全民健身条例(草案)》。起草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有关人员提前介入,参与对《银川市全民健身条例(草案)》的修订工作;并多次召开相关部门座谈会,根据意见进行修改。《条例》共分六章,四十七条。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以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职责等;第二章全民健身活动,主要规定全民健身遵循原则,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因开展的活动内容、以及学校、企业、社会团体相关责任及活动开展范围等;第三章全民健身设施,主要规定公共体育设施建设预留用地,老旧社区改造过程中公共体育设施补偿,全民健身设施管理单位职责、学校体育场馆、社会投资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等;第四章全民健身保障,主要规定各级政府对全民健身活动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对体育关联部门提供的全民健身服务予以政策支持,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管理、考核等;第五章法律责任,主要规定违反本条例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第六章为附则。截至目前为止,《条例》已经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二、创建国家级全民健身模范城市等问题,2019年5月初,我局已与自治区体育局群体处积极进行了沟通,对创建全民健身模范城市的指标要求进行了详细了解。后续,我局将对照创建指标与我市实际情况认真进行梳理,并按照指标要求积极启动全国全民健身模范市创建工作。
三、关于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等问题,近年来,银川市各级政府、部门都能站在全民健康、全面小康的高度重视全民健身的安排部署,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全民健身工作网络,为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持续开展提供保障。一是行政主体责任明确。市、县(市)区均有负责体育工作的行政部门,都能立足服务全民健身、全民健康、全民小康,健全工作机构,成立了各级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承担各自范围内的全民健身工作,定期研究部署全民健身工作,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指导深入普及,全民健身设施管理到位。二是相关部门共同发力。发改、教育、民委、公安、民政、财政、自然资源、文旅、卫健委、市场监管、园林、住建、市政管理、审批等行政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全民健身服务、保障和管理工作,为全民健身、全民健康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三是基层体育组织健全。全民健身组织延伸到了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工作纳入了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全民健身“最后一公里”有人抓有人管。四是全社会积极参与。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根据各自职能特点,组织开展各自人群的全民健身活动,包含了社会各个群体。
四、夯实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等问题,截止2018年年底,我市共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575名,为了确保2020年6600人的培训目标,2019年我局加大了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力度。按照计划,从今年5月开始,将连续举办包括柔力球、水兵舞、广场舞健身操、皮划艇、户外登山、轮滑滑冰、体育舞蹈,排舞、搏击、篮球、空竹、射箭、瑜伽、乒乓球等14个项目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总培训人数控制在1200人左右。在此基础上,我局又召开专门会议,督促各市县区加大各自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力度,争取每个县区2019年各自培训300人左右的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后期,我局将与自治区体育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银川市财政局积极协调,就社会体育指导员经费补贴办法、群众体育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办法进行沟通,争取出台相关办法。
五、实施“智慧健身”等问题,现阶段,一是借助“智慧银川”平台打造集健身知识学习,健身设施精准报修、预约体育场馆服务,进行赛事报名,预约健身教练,寻找体育组织等多功能智慧体育智能管理系统也是我局积极努力的方向。目前,我局已对重庆市、上海市类似系统进行了考察,下一阶段,我局将积极联系相关企业,就系统搭建、运行拿出整体方案并报政府。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健身器械智能化升级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已经完成二代智能健身路径升级换代37套407件,智能健身驿站48座,2019年,在自治区体育局大力支持下,我局还将公开招标采购20套220件智能健身路径,1座智能健身驿站,用于现有健身器械的升级换代工程。
联系人及电话:丁晓晶 15121808999
银川市体育局
2019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知识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760号提案答复的函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0473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0616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29号“关于加强基层干部和教师心理健康”提案的答复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提案建议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909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932063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老年人保健品销售市场监管的建议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73号提案的答复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健康养老服务的建议》(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98政协提案)的答复
酒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关于关爱孕产妇心理健康的提案”(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55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377号提案的答复
网址: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07号“《关于强化全民健身顶层设计》的提案”的答复 https://m.trfsz.com/newsview8759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