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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

3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正式公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6项相关修改单。自2014版GB 2760起,历经十载,即将于2025年2月8日全面废止,取而代之的是2024版新标准。鉴于食品添加剂的规范使用对企业产品合规性的重要影响,食品伙伴网特别整理了部分食品类别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新变化,包括罐头食品中防腐剂的使用规范、同一食品类别内甜味剂总量的限制、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允许使用量,以及加工助剂过氧化氢的规范使用等,旨在为行业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罐头食品中,这些防腐剂的使用规定已被新版GB 2760删除!
根据罐头行业最新调查及参考相关产品标准,罐头食品通常经过巴氏杀菌处理。在新版GB 2760中,针对罐头食品的特定防腐剂使用规定已被撤销。具体而言,以下防腐剂的使用规定已不再适用:

(1)水果、蔬菜和坚果籽类罐头中的ε-聚赖氨酸盐酸盐;
(2)食用菌、藻类和杂粮罐头中的乳酸链球菌素与ε-聚赖氨酸盐酸盐;
(3)肉罐头类中的ε-聚赖氨酸、ε-聚赖氨酸盐酸盐、乳酸链球菌素、双乙酸钠(亦称二醋酸钠)、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及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又称脱氢醋酸及其钠盐);
(4)水产品罐头中的稳定态二氧化氯。
新版GB 2760还增设了关于甜味剂共同使用时的总量限制!
在最新版GB 2760中,特别加入了阿斯巴甜、安赛蜜与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在相同食品类别中混合使用时总量的规范。具体细则如下:
(1)阿斯巴甜(亦称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若某食品类别同时允许使用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其最大使用量可按0.64的比例转换为阿斯巴甜,但在混合使用时,阿斯巴甜的总用量不得超出标准规定的上限。
(2)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若某食品类别同时允许使用阿斯巴甜或安赛蜜,则混合使用时其最大用量不得超过相应甜味剂的标准限量。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的最大使用量按0.64的比例可转换为阿斯巴甜,按0.44的比例可转换为安赛蜜,以确保总量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新版GB 2760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使用规定有了重大调整。
鉴于食品评估中心对脱氢乙酸钠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以及相关行业使用情况的调查,该物质在黄油和浓缩黄油、淀粉制品、面包、糕点、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预制肉制品、果蔬汁(浆)中的使用已被新版标准删除。同时,该食品添加剂在腌渍的蔬菜中的最大使用量也进行了调整,由原先的1.0g/kg降低至0.3g/kg。


加工助剂过氧化氢的使用范围受限
鉴于当前对过氧化氢作为加工助剂的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的综合评估,同时参考行业实际使用状况,我们对过氧化氢的使用功能及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因此,该物质已从原先的《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且残留量不受限定》的名单中移除,并被纳入《需明确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具体而言,过氧化氢现被允许作为脱硫剂、脱色剂及去碘剂,在淀粉糖和淀粉加工、油脂加工、海藻处理、胶原蛋白肠衣制作以及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的加工过程中发挥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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